多项道路交通新规 3 月 1 日生效 批准有条件使用遥控泊车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运输署宣布多项新规将于 3 月 1 日生效,包括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使用遥控泊车功能,放宽电动车辆的快速公路许可证要求,以及对设有可延伸架空结构的车辆安装过高警示系统的规定。新规旨在提升道路安全,促进新汽车科技的发展,并与国际标准接轨。运输署将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业界了解新规要求。
运输署今日(23 日)提醒登记车主、驾驶人士和相关汽车业界,多项便利道路使用者的新规定将于 3 月 1 日生效。
运输署指,政府将允许司机在指定条件下使用遥控泊车功能,协助安全泊车。遥控泊车系统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运输署的技术要求,汽车只可配备已获运输署批准的遥控泊车系统。政府亦会放宽车辆停泊时视像显示器可显示的资料。另外,3 月 1 日起,指定类型的电动车辆毋须再申领快速公路许可证,包括额定功率不少于 7000 瓦的电动的士、电动私家小巴、电动巴士、电动货车和电动救援车辆。
署方又指,政府亦规定所有设有可延伸架空结构的车辆,须安装过高警示系统。为让业界顺利过渡,3 月 1 日前首次登记的机动式起重吊车,须于 9 月 1 日或之后的续牌验车日符合新要求;至于不属机动式起重吊车但设有可延伸架空结构的车辆,若首次登记日期为 3 月 1 日前,则须于明年 9 月 1 日或之后的续牌验车日安装过高警示系统。其他技术修订包括单层巴士最大全高度,会由现时 3.5 米,放宽至 4 米,并允许使用发光二极管模块(LED)作为车灯,与国际标准看齐。
运输署发言人说:「多项新规定旨在利民便民,提升道路安全,同时促进新汽车科技在港应用和发展,以与国际车辆构造和保养标准看齐。」运输署会展开一系列宣传和教育工作,并为相关汽车业界安排简介会,介绍法例要求及相关申请程序。署方亦会去信车辆制造商的本地代理和车辆进口商,提醒他们跟进相关后续工作以配合修订规例的要求。车主可向相关车辆代理或进口商查询详情。
图源:港时港事 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