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共进股份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存在收入及成本跨期、收入核算不合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董事长胡祖敏及其他高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 APP 讯,共进股份 (603118.SH) 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3 号) 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胡祖敏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4 号)。
据悉,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二、收入核算未合理考虑销售退回影响;三、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规范;四、部分成本与费用混同;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不审慎。
公司董事长及时任总经理胡祖敏,时任董事长汪大维,总经理魏洪海,财务总监唐晓琳,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胡祖敏、汪大维、魏洪海、唐晓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