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函中指出,公司存在实控人资金占用及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问题,同时回购股份费用的财务核算不规范,影响了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智通财经 APP 讯,奋达科技 (002681.SZ) 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奋、谢玉平、肖晓、周桂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实控人资金占用情形,未及时披露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回购股份费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