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锦富技术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在 2021 年与供应商和客户的金属品贸易中未正确核算收入,导致虚增营业收入。公司在 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收入 5293.88 万元、1.11 亿元和 1.72 亿元,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处以 400 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
智通财经 APP 讯,锦富技术 (300128.SZ) 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
2021 年,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在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锦富技术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5293.88 万元、1.11 亿元和 1.72 亿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02%、21.14% 和 20.7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锦富技术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对顾清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对邓浩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方永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对 ZHANG WEI 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