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红塔证券宣布,针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沈春晖的限制消费令已被撤销。此前,因与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的仲裁,红塔证券被列为被执行人并受到限制消费措施。根据仲裁结果,红塔证券并不对相关付款义务负责。现公司经营及沈春晖的工作和出行均正常。
智通财经 APP 讯,红塔证券 (601236.SH) 公告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题为《这家上市券商及总裁,被限高!》等相关报道。根据《这家上市券商及总裁,被限高!》等相关报道,公司在北京金融法院今年 7 月 1 日立案的 (2025) 京 74 执 1145 号执行案件中列为被执行人,且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系由公司与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简称 “潼骁投资”) 相关仲裁引起,根据仲裁结果,本案执行依据的裁决书所确认的付款义务人为红塔证券红鑫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红鑫 2 号”) 而非红塔证券,红塔证券作为独立法人对潼骁长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潼骁 1 号”) 不负有任何付款义务。目前,前述限制消费令已经撤销,公司经营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晖先生的工作及出行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