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铃汽车股份、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及遵义兴骏铃汽车销售订立一份回购协议

庆铃汽车股份与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遵义兴骏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涉及 51 辆新能源车辆及相关租赁债权。此举旨在响应国家政策,推动新能源商用车技术创新与市场发展,促进租赁模式以提升销量。回购义务为公司产品销售提供履约增信保证。
智通财经 APP 讯,庆铃汽车股份 (01122) 发布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经销商遵义兴骏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立了一份回购协议。
回购标的物为 (i) 租赁物,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经销商向融资租赁公司租用的一批新能源车辆,车辆总数为 51 辆;及 (ii) 租赁债权,为融资租赁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经销商享有的与租赁物所对应的租赁债权 (包括到期未付租金、未到期全部租金中的本金,但不包括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等),以及融资租赁公司为控制租赁物所设置的相关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对经销商就相关租赁物所设定的对应抵押债权)。
为响应国家政策及政府要求,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商用车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变革,促进新能源智慧网联汽车产业链、创新链与资金链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及市场。目前,虽然公司的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在轻型商用车行业中有较快的增速,但总体销量仍偏低。基于新能源商用车一般购车成本较高,客户使用新能源商用车的方式从过往的买车模式陆续转变为租车模式。故此,租赁模式已成为拉动新能源商用车销量的重要途径。
为此,公司借鉴国内汽车企业普遍所采用的融资租赁模式,加强与商业银行及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或经销商购买集团新能源汽车的融资业务提供回购义务。就此,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实质上是公司为自身产品销售提供履约增信保证,不属于纯粹为第三方提供融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