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华尔街见闻
2026.02.11 08:07

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信息;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