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正式通過《新聞議價激勵》法案,規定在澳年收入超 2.5 億澳元的科技巨頭(如 Google、Meta、TikTok 等),若未與至少 8 家本地媒體達成付費協議,將被徵收 2.5% 的數字廣告税,税收將用於支持當地新聞業。Reuters
這事兒的核心不在於那 2.5% 的税金,而是澳大利亞政府給科技巨頭設了個 “二選一” 的局:要麼乖乖給本地媒體送錢,要麼把錢交給國庫 Reuters。我讀出的信號是監管手段的 “武器化” 升級。以前是議價,現在直接用廣告收入抽成來逼宮,而且範圍從 Google、Meta 擴大到了 TikTok 和 LinkedIn,這説明監管網在收緊 Reuters。
市場可能低估了這種模式的 “傳染性”。如果澳大利亞這套 “不給錢就抽税” 的方案跑通了,加拿大、歐盟甚至更多國家大概率會迅速跟進。對於 Meta 和 Google 來説,這不僅是幾千萬美元的支出問題,而是全球內容成本結構被重塑的風險。短期內利好澳大利亞本地出版商,但對大廠而言,這標誌着在這些市場的新聞分發已經從 “紅利” 變成了 “負債”。接下來要盯緊 Meta 是否會再次通過 “掐斷新聞鏈接” 來反擊,那將是博弈的最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