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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 13D

<p>當投資者獲得一家公司 5% 以上的股票並有意積極參與公司事務，或作為被動投資者持有 5% 以上股份時，需要在十天內提交該報告。</p>

## 定義

SC 13D 是一種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的報告，當投資者獲得一家公司 5% 以上的股票並有意積極參與公司事務時，或作為被動投資者持有 5% 以上股份時，需要在十天內提交該報告。此報告的目的是讓公眾和公司瞭解誰在對公司擁有重大影響力。

## 起源

SC 13D 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968 年的《威廉姆斯法案》，該法案旨在提高公司收購過程中的透明度。此後，SC 13D 成為投資者在持有公司大量股份時必須提交的標準文件。

## 類別和特徵

SC 13D 主要用於披露投資者的持股意圖和計劃。其特徵包括詳細的持股信息、投資者的背景信息以及未來的計劃。與 SC 13G 相比，SC 13D 更適用於那些計劃對公司施加影響的投資者。

## 案例研究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卡爾·伊坎（Carl Icahn）在 2013 年對戴爾公司（Dell Inc.）的投資。他提交了 SC 13D，表明他持有超過 5% 的股份，並計劃影響公司的管理決策。另一個案例是 2014 年，威廉·阿克曼（William Ackman）通過其對艾爾建公司（Allergan Inc.）的投資提交了 SC 13D，表明其持股意圖和對公司事務的參與計劃。

## 常見問題

投資者在提交 SC 13D 時常見的問題包括未能在規定的十天內提交報告，或未能準確披露其持股意圖。此外，投資者可能誤解 SC 13D 與 SC 13G 的區別，後者適用於被動投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