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Learn" title: "SC 13D" locale: "zh-HK" url: "https://longbridge.com/zh-HK/learn/sc-13d-200018.md" parent: "https://longbridge.com/zh-HK/learn.md" datetime: "2026-04-08T19:36:18.694Z" locales: - [en](https://longbridge.com/en/learn/sc-13d-200018.md) - [zh-CN](https://longbridge.com/zh-CN/learn/sc-13d-200018.md) - [zh-HK](https://longbridge.com/zh-HK/learn/sc-13d-200018.md) --- # SC 13D

當投資者獲得一家公司 5% 以上的股票並有意積極參與公司事務,或作為被動投資者持有 5% 以上股份時,需要在十天內提交該報告。

## 定義 SC 13D 是一種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的報告,當投資者獲得一家公司 5% 以上的股票並有意積極參與公司事務時,或作為被動投資者持有 5% 以上股份時,需要在十天內提交該報告。此報告的目的是讓公眾和公司瞭解誰在對公司擁有重大影響力。 ## 起源 SC 13D 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968 年的《威廉姆斯法案》,該法案旨在提高公司收購過程中的透明度。此後,SC 13D 成為投資者在持有公司大量股份時必須提交的標準文件。 ## 類別和特徵 SC 13D 主要用於披露投資者的持股意圖和計劃。其特徵包括詳細的持股信息、投資者的背景信息以及未來的計劃。與 SC 13G 相比,SC 13D 更適用於那些計劃對公司施加影響的投資者。 ## 案例研究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卡爾·伊坎(Carl Icahn)在 2013 年對戴爾公司(Dell Inc.)的投資。他提交了 SC 13D,表明他持有超過 5% 的股份,並計劃影響公司的管理決策。另一個案例是 2014 年,威廉·阿克曼(William Ackman)通過其對艾爾建公司(Allergan Inc.)的投資提交了 SC 13D,表明其持股意圖和對公司事務的參與計劃。 ## 常見問題 投資者在提交 SC 13D 時常見的問題包括未能在規定的十天內提交報告,或未能準確披露其持股意圖。此外,投資者可能誤解 SC 13D 與 SC 13G 的區別,後者適用於被動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