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達及其實際控制人吳成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於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吳成華立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智通財經 APP 訊,新迅達 (300518.SZ) 發佈公告,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吳成華先生於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272024004 號、編號:證監立案字 0272024005 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成華先生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