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縱科技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合縱科技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 400 萬元;劉澤剛、韋強、張曉屹分別被罰款 300 萬元、150 萬元和 100 萬元。
智通財經 APP 訊,合縱科技 (300477.SZ) 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 (劉澤剛、韋強、張曉屹) 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監管局決定對合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 400 萬元的罰款;對劉澤剛給予警告,並處以 300 萬元的罰款;對韋強給予警告,並處以 150 萬元的罰款;對張曉屹給予警告,並處以 100 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