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達科技及相關人員近日收到深圳證監局的警示函。函中指出,公司存在實控人資金佔用及未及時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的問題,同時回購股份費用的財務核算不規範,影響了財務信息披露的準確性。
智通財經 APP 訊,奮達科技 (002681.SZ) 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於近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深圳市奮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奮、謝玉平、肖曉、周桂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實控人資金佔用情形,未及時披露實控人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回購股份費用財務核算不規範的問題,影響了公司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準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