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醫保部門從嚴從實抓好醫保基金監管,守好老百姓的 “看病錢”“救命錢”,促進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通知》明確:申請成為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應按規定使用藥品耗材追溯碼,實現 “應採盡採、依碼結算、依碼支付”;開展檢查檢驗服務的,確保至少有 1 名具有相應資質的醫技人員,嚴禁醫務、醫技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內 “掛證”,而由他人代為開展診療;按規定妥善儲存並上傳參保患者檢驗、影像等原始資料,優先支持承諾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台上傳、調閲檢查檢驗結果的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