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富技術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錦富技術收到江蘇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因在 2021 年與供應商和客户的金屬品貿易中未正確核算收入,導致虛增營業收入。公司在 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別虛增收入 5293.88 萬元、1.11 億元和 1.72 億元,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對公司處以 400 萬元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及罰款。
智通財經 APP 訊,錦富技術 (300128.SZ) 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指出:
2021 年,錦富技術及其子公司上海摯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與供應商廈門市中智信聯實業有限公司、客户廈門炬煜實業有限公司開展金屬品貿易業務。錦富技術及其子公司在該業務中只履行墊資義務並收取固定利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相關所得不應計入營業收入。錦富技術未正確核算上述業務,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別虛增營業收入 5293.88 萬元、1.11 億元和 1.72 億元,佔公司當期報告記載的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20.02%、21.14% 和 20.74%,導致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報告》《2021 年半年度報告》《2021 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相關財務數據進行了更正。錦富技術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報告》《2021 年半年度報告》《2021 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情形。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蘇州錦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 400 萬元罰款;對顧清給予警告,並處以 120 萬元罰款;對鄧浩給予警告,並處以 100 萬元罰款;對方永剛給予警告,並處以 80 萬元罰款;對 ZHANG WEI 給予警告,並處以 50 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