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證監會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定丹楓前公司秘書及其內地關聯人士內幕交易罪成

香港證監會裁定亞證地產有限公司前公司秘書陳偲熒及其內地關聯人士聞禮德因內幕交易罪成,需交出超過 100 萬港元的非法利潤。陳偲熒被禁止在未經法庭許可下管理亞證地產有限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四年,並建議對其採取紀律行動。兩人利用內幕消息進行丹楓股份交易,涉及 2016 年收購事宜。
智通財經 APP 獲悉,7 月 17 日,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裁定亞證地產有限公司(前稱丹楓控股有限公司)(丹楓)前公司秘書陳偲熒(女)及其內地關聯人士聞禮德(男)曾就丹楓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並飭令兩人交出超過 100 萬港元的非法利潤。審裁處亦取消陳偲熒在未經法庭許可下參與管理亞證地產有限公司或香港任何其他上市法團的資格,為期四年,並建議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對她採取紀律行動。
兩人掌握的內幕消息涉及出售丹楓控股股權的事宜。丹楓、天安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天安)與天安的全資附屬公司 Autobest Holdings Limited(Autobest)於 2016 年 9 月 22 日作出聯合公佈,當中披露 Autobest 有條件同意按每股 2.75 港元的價格,向丹楓時任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戴小明先生收購丹楓全部已發行股本的 36.45%。
審裁處裁定,陳偲熒於 2016 年 9 月 2 日已掌握有關建議收購戴于丹楓的權益的內幕消息。她在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聞禮德會利用該消息而買賣丹楓股份的情況下,向他披露該消息;及聞禮德在掌握內幕消息的情況下買賣丹楓股份。他於 2016 年 9 月 5 日至 19 日期間透過其在申萬宏源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申萬宏源)的證券賬户買入 1,250,000 股丹楓股份,並於 2016 年 9 月 6 日及 2016 年 9 月 12 日分別透過他本身和其妻子在大唐投資(證券)有限公司的證券帳户買入 250,000 股及 50,000 股丹楓股份。
審裁處亦裁定,陳偲熒在聞禮德透過其申萬宏源帳户買賣丹楓股份的交易中佔有權益。審裁處認為,陳偲熒的失當行為嚴重,原因是她在丹楓出任公司秘書,戴小明將丹楓的管理角色委託予陳偲熒,她在掌握內幕消息的情況下慫使並促致聞買入丹楓股份以及她透過利用其他人士的賬户以分層處理方式獲取非法利潤,目的是為了掩蓋這些利潤的來源。
審裁處基於所作的裁斷,飭令陳偲熒和聞禮德共同及各別地交出 794,347 港元,並飭令聞交出 206,067 港元,即他們就丹楓股份進行內幕交易所獲取的利潤。兩人亦被飭令支付香港政府及香港證監會招致的訟費及開支。
審裁處施加的其他命令,還包括對陳偲熒和聞禮德作出為期四年的冷淡對待令,禁止他們在香港進行任何證券、期貨合約、槓桿式外匯合約或集體投資計劃的交易以及禁止陳偲熒和聞禮德從事構成市場失當行為的任何行為的終止及停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