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紅塔證券宣佈,針對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沈春暉的限制消費令已被撤銷。此前,因與上海潼驍投資發展中心的仲裁,紅塔證券被列為被執行人並受到限制消費措施。根據仲裁結果,紅塔證券並不對相關付款義務負責。現公司經營及沈春暉的工作和出行均正常。
智通財經 APP 訊,紅塔證券 (601236.SH) 公告稱,公司關注到有媒體發佈題為《這家上市券商及總裁,被限高!》等相關報道。根據《這家上市券商及總裁,被限高!》等相關報道,公司在北京金融法院今年 7 月 1 日立案的 (2025) 京 74 執 1145 號執行案件中列為被執行人,且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系由公司與上海潼驍投資發展中心 (有限合夥)(簡稱 “潼驍投資”) 相關仲裁引起,根據仲裁結果,本案執行依據的裁決書所確認的付款義務人為紅塔證券紅鑫 2 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紅鑫 2 號”) 而非紅塔證券,紅塔證券作為獨立法人對潼驍長策 1 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潼驍 1 號”) 不負有任何付款義務。目前,前述限制消費令已經撤銷,公司經營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暉先生的工作及出行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