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機構國際:已完成出售香島道 37 號獨立屋 涉資 5.38 億元

阿斯達克財經網
2025.09.17 09:01

莊士機構國際 (00367.HK) 公佈,已於香港正式收取獨立第三方以現金支付之代價 5.38 億港元 (其中約 1.93 億元已正式支付予銀行,以悉數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而出售事項已於今日 (17 日) 根據買賣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完成。出售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不再為公司之附屬公司。

莊士機構國際早前公佈,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香島 37 投資有限公司」已有條件地同意向買方出售銷售股份及銷售貸款,代價估計不多於約 5.385 億港元。

集團透過目標公司將香島道 37 號地盤重建為四幢獨立屋,並於 2009 年 4 月取得佔用許可證,而該物業為其中一幢。其餘三棟獨立屋已由集團於 2010 年至 2011 年期間出售,總代價約為 13.38 億元,若以集團產生的歷史總成本計算,則有關出售收益總額約為 10.98 億元。該物業之歷史收購及發展成本約為 1.13 億元。該物業之總面積約為 11,620 平方尺(包括房屋面積、有蓋停車場面積、花園面積及私人泳池)。該物業一直由集團持有作為投資物業,並在重建後於過往年度出租予多名獨立第三方,目前處於空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