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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摩根大通不願支付 Frank 創始人 Charlie Javice 的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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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66044562.md"
description: "摩根大通正在對一名法官命令其支付 1.42 億美元的法律費用提出異議，該費用是針對 Charlie Javice 和 Olivier Amar，Frank 的創始人和首席營銷官。Javice 和 Amar 被判定因虛報 Frank 的客户數量而欺詐摩根大通。該銀行聲稱 Javice 的法律團隊存在極端的收費濫用行為。Javice 的發言人則表示她遵循了摩根大通的政策"
datetime: "2025-11-15T22:07:15.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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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大通不願支付 Frank 創始人 Charlie Javice 的法律費用

摩根大通表示，因為為查理·賈維斯（Charlie Javice）和奧利維爾·阿馬爾（Olivier Amar）辯護，分別是金融援助初創公司 Frank 的創始人和首席營銷官，已被收取總計 1.42 億美元的法律費用。

摩根大通在 2021 年以 1.75 億美元收購了 Frank，但在那年早些時候，賈維斯和阿馬爾因虛報 Frank 的客户數量而被判定對銀行進行欺詐，賈維斯被判處七年監禁。摩根大通目前正在尋求推翻一名法官的命令，該命令要求銀行支付這對夫婦的法律費用，《華爾街日報》報道。

代表摩根大通的律師邁克爾·皮廷格（Michael Pittinger）表示，賈維斯的法律團隊在費用中包括了豪華酒店升級、一天內 24 小時的工作以及抗 cellulite 的潤膚霜（保濕霜）。

皮廷格説：“據我所知，從未有過如此極端的濫用案例。”

賈維斯的發言人告訴《華爾街日報》，她遵循了摩根大通的政策，並且 “沒有收取或看到任何費用。”

賈維斯的發言人表示：“作為一名員工，她確實根據摩根大通的行為準則購買了冰淇淋和其他物品，並且從未要求報銷任何未明確允許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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