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佳兆業自 12 月 1 日起開始向合格債券持有人徵求同意,徵求同意的主要目的是修改契約條款,以支付於 12 月 28 日到期的債券的最低現金利息。利息支付股份將以每股 0.5 港元的發行價格分配和發行。契約中的利息支付安排將於 12 月 28 日支付最低現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