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草案法律旨在將社會住房的轉售限制在符合條件的買家範圍內" type: "News" locale: "zh-HK" url: "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4465694.md" description: "越南提議對社會住房的轉售實施更嚴格的控制,以確保其對低收入居民保持可及性。2023 年住房法的修訂草案建議即使在當前五年的持有期之後,也限制轉售給符合條件的買家。建設部旨在防止社會住房被視為商業物業,因為價格已經大幅上漲。該提案引發了不同的反應,一些人主張加強控制以遏制投機,而另一些人則強調在社會福利和財產權之間需要取得平衡。草案還建議提高符合條件的收入門檻" datetime: "2026-04-29T00:20:29.000Z" locales: - [zh-CN](https://longbridge.com/zh-CN/news/284465694.md) - [en](https://longbridge.com/en/news/284465694.md) - [zh-HK](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4465694.md) --- # 草案法律旨在將社會住房的轉售限制在符合條件的買家範圍內 河內——越南正在考慮對社會住房的轉售實施更嚴格的控制,以維護其為低收入居民服務的角色,提案將限制買家在當前五年持有期後仍可轉售。 建設部提議將社會住房的轉售限制在現有五年限制之外,確保補貼住房繼續服務於其預期受益人。 根據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 2023 年住房法草案修正案,業主在五年期滿後將不再被允許在公開市場上自由出售他們的公寓。相反,轉售僅允許符合社會住房支持資格的買家進行。 根據現行規定,一旦業主完全支付了房產並在五年後獲得所有權證書,他們可以在買家上沒有限制的情況下出售。 根據該部的説法,現有機制導致社會住房的供應減少,因為許多單位後來被像商業物業一樣交易,而不是保留給低收入者。 由於土地資源有限,且主要城市低收入居民的需求強烈,提議的變更旨在保護政策的社會福利目的。 市場數據顯示,許多社會住房項目的價格隨着時間的推移急劇上漲,在某些情況下接近商業住房的價格。 一些最初定價為每平方米 13-17 百萬越南盾的開發項目,現在的報價約為每平方米 75-80 百萬越南盾,或每單位超過 50 億越南盾,價格水平與一些商業住房相當。 即使是新推出的項目也在設定更高的價格基準,縮小了低收入買家獲得住房的機會。 早些時候,越南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的房地產研究與評估院提議,在五年限制期後,轉售應優先考慮符合條件的買家,並需獲得當局的批准。如果房屋出售給目標羣體以外的買家,賣方應退還他們所獲得的補貼。 **不同的意見** 對社會住房轉售規則收緊的提案引發了不同的反應,政策制定者試圖在社會福利目標與財產權和市場現實之間取得平衡。 雖然一些人支持更嚴格的控制以遏制投機,但其他人表示,政策必須在福利目標和所有權權利之間找到謹慎的平衡,並需有明確詳細的實施規則。 來自胡志明市法學院的 Ngô Gia Hoàng 將該提案形容為 “苦澀但必要的藥方”,以恢復社會住房的真正目的,即支持低收入家庭,而不是作為投機工具。 然而,他警告説,過於嚴格的執行可能會降低資產流動性,縮小潛在買家的範圍,影響業主的合法權利,並呼籲更靈活的政策設計。 國際經驗也被引用。在新加坡,限制期根據項目位置和激勵措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並根據實際居住情況而非全額付款日期進行計算。 根據新加坡的最低居住期制度,買家必須在補貼公寓中居住固定期限,通常在五到二十年之間,才能進行轉售。 即使在此期限之後,交易仍需遵循包括買家資格和住房當局批准等條件。 Hoàng 表示,社會住房單位應允許以市場價格轉售,賣方需就原購價格與轉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支付所得税,使國家能夠收回政策激勵所產生的部分增值。 根據律師 Phạm Thanh Tuấn 的説法,限制轉讓給符合條件的買家是必要的,以維護社會福利功能,並確保住房庫存繼續服務於低收入羣體。 社會住房並非純粹的市場商品,因為進入已經受到政策標準的限制,因此在二次交易中保持限制是一致的。 “草案修正案並未剝奪轉讓所有權的權利。業主仍然可以轉售他們的房屋,但買家必須符合資格要求。轉讓權仍然存在,但在一個明確的法律框架內。這是對交易夥伴的有條件限制,而不是剝奪財產權,” 他説。 他補充説,透明的機制、合理的過渡路線圖以及監管控制與靈活性之間的平衡將是政策可行的關鍵。 來自社會住房開發商 Viglacera 的代表表示,需要更清晰的轉售定價和實施程序指導,以確保實用性。 然而,雖然提議的規則可能適合河內和胡志明市等市場,但它們可能會減緩其他地方社會住房的發展,因為買家可能會變得更加謹慎。 除了收緊轉售規則,草案還提議提高資格的收入門檻。 根據提案,單身申請者的月收入上限可達 25 百萬越南盾,而之前約為 20 百萬。對於單親家庭,月收入上限可提高至 35 百萬越南盾,而夫妻的合併月收入上限可達約 50 百萬越南盾。 這一調整旨在解決一羣收入過高而無法獲得社會住房,但又不足以負擔商業物業的城市居民。 截至 2026 年 2 月,越南全國有 220 個社會住房項目正在開發,總計 215,000 個單位。 草案修正案預計將在 2026 年 6 月底前提交給政府,並於 10 月提交給國會批准。——越南新聞社 ### 相關股票 - [02804.HK](https://longbridge.com/zh-HK/quote/02804.HK.md) - [03087.HK](https://longbridge.com/zh-HK/quote/03087.HK.md) - [VNM.US](https://longbridge.com/zh-HK/quote/VNM.US.md) - [09804.HK](https://longbridge.com/zh-HK/quote/09804.HK.md) - [VNAM.US](https://longbridge.com/zh-HK/quote/VNAM.US.md) ## 相關資訊與研究 - [越南領導層拍板 新任總理力拚經濟達雙位數成長](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6658481.md) - [越南橡膠出口量增價跌 中國需求與歐盟新規成產業雙重壓力](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6764070.md) - [避銀行「球員兼裁判」弊端 全國估價師公會首納住宅房貸估價報告書準則](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6910959.md) - [力山股東會/泰國合資廠開始量產、越南廠第 3 季投產營運逐季增温](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7075471.md) - [金管會出手!國外成分 ETF 期貨、選擇權 7 月起改三階段冷卻](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7224116.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