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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中國首次引入代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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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https://longbridge.com/zh-HK/news/285804389.md"
description: "中國通過三部委發佈的《智能代理標準化應用與創新發展實施意見》推出了首個代理政策。該政策旨在規範智能代理，重點關注安全、創新和應用驅動的發展。它概述了發展、安全和治理的措施，包括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目標是在 2027 年前實現智能代理 70% 的應用滲透率，促進其在科學研究和社會治理等各個領域的融合"
datetime: "2026-05-09T08:25:59.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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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首次引入代理政策

根據智東西在 5 月 9 日的報道，中國網絡空間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昨晚聯合發佈了《智能代理標準化應用與創新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這是三大國家部委首次以 “智能代理” 為核心主題制定系統性政策。此前，沒有任何國家部委文件專門針對智能代理的定義、安全、應用和生態系統進行全面規範。

▲ "實施意見"發佈界面的截圖。"實施意見"明確指出，智能代理的發展應遵循安全可控、規範有序、創新驅動和應用導向的基本原則，並提出四項措施：夯實發展基礎、守住安全底線、強化應用導向發展、構建創新生態。在強化應用導向發展方面，提出了 19 個典型應用場景，重點關注科學研究、產業發展、促進消費、民生福祉和社會治理。關於規範智能代理的應用，提出明確產品指引、預防安全風險、完善治理體系和加強行業自律等措施。根據"實施意見"，未來智能代理的管理將更加規範，包括分類分級、安全圍欄、數字身份和嚴格註冊等內容。意見中還提到，防止未成年人對這些技術上癮或情感依賴的問題。2025 年 8 月，國務院發佈了《深化 “人工智能 +” 行動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7 年實現人工智能與重點領域的廣泛深入融合，下一代智能終端和智能代理的應用滲透率超過 70% 的階段性目標。這個目標將如何實現？"實施意見"是落實這些意見的具體措施。《實施意見》的全文如下：智能代理是具備自主感知、記憶、決策、交互和執行能力的智能系統，是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的重要形式。隨着大規模模型等下一代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智能代理正加速與網絡空間和物理世界的深度融合，深刻改變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以及社會治理模式。為貫徹國務院《深化 “人工智能 +” 行動實施意見》，推動智能代理的規範應用和創新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以促進技術創新、增強治理能力、構建產業生態、改善民生福祉為指導，框架遵循安全可控的原則。將智能代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信性作為發展的底線，貫穿於智能代理技術的研發、應用部署和推廣的全過程，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保持規範有序的方式，適應智能代理技術的演變，構建與現有政策法規無縫對接的治理體系，促進行業自律和自主，明確底線和紅線，從而有序推進智能代理的應用。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強理論、技術和工程創新之間的聯動，系統性突破關鍵智能代理技術，完善政府、行業、學術和研究之間的協作機制，構建開放共享的智能代理生態，增強行業的創新活力。堅持應用驅動發展，聚焦科學研究、產業發展、促進消費、民生福祉和社會治理等實際需求，利用典型應用場景的示範效應，循序漸進，從易到難，推動智能代理技術的驗證、產品迭代和應用落地。強化發展基礎，完善標準體系，降低智能代理研發、適配和應用的門檻，為豐富智能代理產品和服務奠定基礎。（一）改善技術基礎 1. 加強基礎技術研發。持續提升通用基礎模型的性能，支持特定行業領域的專業模型開發，形成適應不同場景和設備的模型產品矩陣。增強智能代理訓練和運行所需的高質量數據集的供給能力。加強對智能代理任務理解、任務規劃、工具使用、長期記憶、相互識別和互操作、羣體協作等技術的研究，提高智能代理的泛化能力。 2. 改進智能代理工具鏈。開展智能代理底層框架的研究，加快感知、記憶、決策、交互和執行等關鍵組件的開發，完善智能代理的研發、測試、部署和運維工具鏈。開發對抗樣本檢測和行為異常檢測等安全治理工具，提高對智能代理不合規行為的檢測、干預、阻斷和恢復能力。（二）構建標準協議 3. 建立智能代理標準體系。制定智能代理標準化的指導文件，建立智能代理的標準框架，系統性部署涵蓋關鍵技術、重要產品、數據交換、應用場景、質量評估、安全保障和可信認證的標準體系。加快智能代理及其與軟件工具、應用服務和硬件外設接口的基礎標準的制定。加強智能代理互聯互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推廣和應用，如智能代理互聯互通協議（AIP）。支持在醫療、交通、媒體和公共安全等領域制定強制性標準。鼓勵企業按照相關標準開發產品和服務，提高智能代理的標準化水平。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 4. 開發和部署智能互聯網。研究建立智能互聯網架構，探索建立智能代理註冊平台，提供智能代理數字身份管理、檢索和發現、能力聲明等服務。支持開發者、部署方式、接口協議和合規認證等信息的查詢和管理。增強多代理系統的協作能力，研究代理身份識別、可信互聯、合規支付、安全保護和衝突解決等基礎技術。利用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的技術優勢，提高代理的端到端通信能力。探索建立智能互聯網監測指標體系。堅持以人為本、智能善治、多方治理、安全穩定的原則，創造標準化的發展和創新激勵的制度環境，促進代理的健康有序發展。（一）明確產品標準 5. 完善政策、法規和倫理規範。加快智能代理相關政策、法規和倫理規範的研究，利用專業機構的內容資源和審查優勢，確保智能代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主流價值觀。防止智能代理利用數據優勢和個性化技術傳播有害價值觀，防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上癮和情感依賴等風險。確保與人工智能倫理審查等制度的適當對接。 6. 明確決策權。遵循法律法規，尊重社會道德和倫理規範的前提下，明確各種決策方式的合理邊界和所需權限，如限於用户的決策、需要用户授權的決策和智能代理的自主決策。確保用户對智能代理的自主決策擁有知情權和最終決策權，智能代理所執行的行為不超出用户授權的範圍。 7. 加強行為控制。開發規則嵌入和行為圍欄等技術，確保智能代理在公共場所、私人場所和特殊場所的行為合法合規。探索利用區塊鏈等技術建立智能代理行為的可驗證和可追溯機制，防止因智能代理行為不當造成的重大風險。（二）防範安全風險 8. 增強內在安全能力。研究智能代理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密碼保護、攻擊檢測、訪問控制和行為控制等安全技術，增強智能代理系統的安全能力，防範數據中毒、隱私泄露、算法篡改、系統漏洞和運行不穩定等安全風險。研究智能代理安全檢測技術，探索建立智能代理安全評估體系。 9. 加強供應鏈安全。制定智能代理開發、部署、應用和維護的全週期安全規範，加強模型接入、應用編程接口調用和擴展工具使用等領域的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智能代理供應鏈的安全信息共享和預警機制，及時發佈風險預警，增強安全能力。 10. 緩解應用衍生風險。完善智能代理的規範化風險識別、預警和干預機制，加強人機協作審查、攔截等風險處理能力，防範系統性安全風險。加強智能代理應用的安全管理，防止智能代理被用於自動攻擊、隱私侵犯、虛假信息生成和傳播、網絡詐騙等非法犯罪活動。（三）完善治理體系 11. 構建分類分級治理框架。根據應用場景和潛在影響，審慎穩妥地開展智能代理的分級治理。對於敏感領域和關鍵行業，網絡空間管理局將會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確定開放場景，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安全保護標準實施註冊、測試和問題產品召回等管理措施。對於日常生活、娛樂和日常辦公等一些低風險領域，將完善智能代理的評估和測試工具，通過合規自測、信息報告、分發平台管理和行業自律等方式實現高效治理。 12. 完善合規服務體系。加強智能代理風險監測和預警、測試和評估、諮詢和認證等專業服務的供給，引導行業積極開發智能代理監測工具。開展智能代理功能、性能、質量和合規的第三方評估服務，促進認證和測試結果的互認，為用户選擇智能代理提供參考。編制併發布智能代理技術和應用成熟度報告，為產業研發提供參考。（四）加強行業自律 13. 引導行業加強自律。鼓勵行業組織和大型企業共同制定行業自律規則，明確智能代理功能合規、算法治理、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平競爭等方面的詳細規定。引導智能代理開發平台、分發平台和服務提供商建立公平合理的平台規則、用户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確保行業的健康發展。加強對智能代理應用風險的宣傳和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識。 14. 探索信用評價機制。引導行業組織建立自願參與的智能代理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對技術濫用、誤導消費、虛假廣告和隱瞞缺陷信息等行為進行信用評價，並依法實施信用懲戒。引導智能代理開發者、開發平台、分發平台和服務提供商參與信用評價，共同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加強應用驅動發展。積極穩妥地推動智能代理在典型場景中的應用，推動技術產品的優化升級，探索形成可複製和可擴展的智能代理應用模型。（一）科學研究 15. 科學研究探索。開發用於理論推導和模擬的智能代理，探索潛在的技術路徑。增強智能代理整合信息和構建知識體系的能力，提高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的研究和發現能力。促進智能代理與科學儀器和實驗平台的融合，實現方案設計、實驗操作、數據處理和結果分析等全過程的智能化。 16. 研發支持。開發用於軟件開發的智能代理，提升全流程開發能力，包括需求分析、架構設計、代碼生成和測試。促進智能代理與計算機輔助設計（CAD）和計算機輔助工程（CAE）等軟件的融合，提供設計方案生成、仿真驗證和參數優化等功能。（二）產業發展 17. 智能製造。開發用於生產管理的智能代理，動態優化生產調度、資源配置和工藝銜接，推動智能代理在工業互聯網領域的應用，提高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增強智能代理在工藝參數優化、加工精度檢測和產品缺陷識別等方面的能力，推動智能代理與數控機牀、工業機器人和自動化生產線的融合，提高質量、效率和降低成本。 18. 能源資源。開發用於感知大氣、水、土壤和噪聲等環境要素的智能代理，增強對自然災害和環境污染等風險的預警能力。基於智能代理加強對土地和空間資源全生命週期的管理。實現基於智能代理的能源、金屬和其他礦產資源的高效勘探。開發用於電力調度、電力消費監測和電網維護的智能代理，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 19. 交通運輸。開發用於交通安全監督和應急指揮調度的智能代理，增強識別違規行為、提供交通基礎設施風險預警、監測重點車輛（船舶）和快速響應事故的能力。優化交通監測和調度智能代理的性能，開發用於交通工具管理的智能代理，提高道路網絡、水網和空域的效率。 20. 農業生產。開發智能農業服務代理，提供農業技術指導、病蟲害診斷和防控等服務。推動智能代理在種植、養殖和高效繁育中的應用，推進農業的智能化轉型。推動智能代理與智能農業機械、智能温室和農業服務平台的融合，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21. 金融服務。開發智能金融風險控制代理，提高信貸審批、交易監控和賬户安全等領域的風險識別能力。完善智能代理的異常檢測和合規審計功能，增強信貸違約預測、信用卡欺詐攔截和反洗錢監測等能力。（三）促進消費 22. 終端應用。推動智能代理在互聯網應用和服務中的賦能，優化在線購物、旅行導航、公共事業支付和日常辦公的服務體驗。推動智能代理與手機、電腦、汽車、家電、可穿戴設備和消費機器人等終端設備的協同發展，增強其跨應用和設備完成任務的能力。 23. 文化旅遊。開發用於文學、音樂、繪畫、視聽媒體和表演藝術內容創作的智能代理，促進優秀文化的傳播和推廣。開發用於智能導航、多語言翻譯和適合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旅遊服務的智能代理，提高旅遊服務水平。 24. 商業服務。增強智能代理的客户服務能力，提供 24/7 諮詢、預約和售後服務。開發用於引導、清潔、倉儲和配送的具身智能代理，提高餐飲、零售、住宿和物流等商業場所的運營效率。探索通過具身智能代理提供低成本的家政、養老、育兒和殘疾人輔助服務。（四）民生福祉 25. 教育教學。探索用於課件生成、作業批改和學習分析的智能代理，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基於智能代理開發個性化學習計劃，完善智能指導、問答輔導和虛擬助教等功能。支持開發用於在線教育平台的智能代理，提供終身學習服務。 26. 醫療健康。提升醫療輔助智能代理在醫學圖像分析、疾病診斷推理和個性化治療方案生成等方面的性能；探索用於藥物管理、手術排程和病歷管理的智能代理，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穩步開發用於預診和報告解析的智能代理，提高患者體驗。 27. 人力資源。探索智能代理在就業促進、技術和技能人才培訓與評估、勞動關係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應用，增強就業服務能力。開發用於社會保險、勞動爭議仲裁和工資拖欠管理的智能代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8. 信息服務。探索智能代理在網絡內容構建和管理中的應用，鼓勵信息發佈部門和內容傳播平台開發用於用户分析、主題規劃、收集編輯、分發推薦、智能審核、輿情引導、情感引導和實時翻譯的智能代理，實現多模態和跨領域信息的高效整合。（五）社會治理 29. 政府服務。探索用於協助審批流程的智能代理，推動政府審批程序的智能化。開發用於政策諮詢的智能代理，提供 24/7 在線政府諮詢、流程指導等服務。探索主動推送相關政策、服務提醒和處理指南，加快從 “人找服務” 向 “服務找人” 的轉變。 30. 司法服務。探索用於協助整個案件處理過程的智能代理，提高案件材料整理、案件信息錄入、證據審核和輔助法律文書生成等能力。開發用於法律宣傳、法律諮詢和法律監督的智能代理，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在線司法服務。 31. 公共安全。探索用於監測和預警、應急響應、救援調度和協同治理的智能代理，提高安全生產監督和災害預防、減輕和救助的能力。增強智能代理識別異常行為、預警潛在威脅和動態控制處理的能力，以維護公共安全。推動具身智能代理在災害救援、安全巡邏和危險品處置中的應用。 32. 城市治理。探索智能代理在城市規劃、建設和治理中的應用，支持智能建設、住房管理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安全運行，從而提升城市治理的專業化水平，提高城市生活環境的質量。 33. 招投標。探索用於招投標的智能代理，實現招投標全過程的智能管理，確保標準化和高效。提高招投標交易、服務和監督的智能化水平，實現科學合理的招標、公平公正的評估和透明高效的監督。 構建創新生態。促進供需渠道，推動研發方與需求方的高層次互動，形成市場驅動、內生驅動的智能代理產業生態。（一）促進產業合作 34. 培養開源創新力量。引導國內人工智能開源社區加強智能代理的佈局，開展智能代理與開源芯片、開源操作系統和開源大模型之間的兼容適配。引導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積極參與智能代理框架、交互接口和工具鏈等開源項目，促進技術體系的融合發展，加快提升國際影響力。 35. 建立產業協作平台。發揮智能代理相關生態聯盟和技術驗證實驗室等產業協作平台的作用，協調上下游產業在智能代理技術的研發、標準制定、評估和認證等方面的合作，培養智能代理技術和產業應用的複合型人才。引導互聯網應用和智能終端等領域的企業共同構建生態，探索建立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二）加強應用推廣 36. 建立應用推廣渠道。推動建立智能代理軟件商店和行業供需信息發佈平台，引導智能代理企業積極發佈產品，形成集聚效應。開展智能代理應用供需匹配活動，吸引智能代理企業通過公開招標和公開競爭等方式定製和開發相應產品。引導整機和軟件企業基於智能代理開發產品和服務，培育用户市場。 37. 推動關鍵場景的開放。推動在關鍵領域開放智能代理應用場景，在產業集羣、關鍵行業和重點領域開展智能代理應用試點項目，打造一批領先示範項目。發展市場導向和專業化的智能代理技術轉化服務機構，探索智能代理應用場景，提高技術轉移的效率。推動行業數據的共享和開放，以支持在關鍵場景中智能代理的訓練和部署。 38. 積極培育全球生態。利用世界人工智能大會和世界互聯網大會等國際平台，交流和展示智能代理技術的創新成果。推動終端設備和軟件公司向智能代理的適配，引導相關企業確保海外合規，促進智能代理適應當地法律法規和文化習俗。中國網絡空間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與相關方共同加強整體規劃，增強資源整合和協同，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動關鍵任務的落實。建立和完善智能代理發展的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智能代理的規範化應用和創新發展的監測、評估、動態實施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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