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高等法院駁回了聯合航運服務公司(USS)將新科工程航空系統(STEAS)作為第三方加入鐵姆肯商標侵權訴訟的請求。法院命令 USS 支付 STEAS 15,000 美元的費用。法院拒絕了 USS 對 STEAS 的貢獻和共同責任的主張,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表明 STEAS 會對鐵姆肯承擔責任或誘導了所稱的侵權行為。鐵姆肯對 USS 的基本訴訟仍在進行中
USS 被命令支付 15,000 美元的費用,因為 Timken 的商標索賠仍在待決中。
高等法院駁回了聯合航運服務公司(USS)將新科工程航空系統(STEAS)納入美國軸承製造商 Timken 提起的商標侵權訴訟的嘗試。
根據 8 月 5 日的裁決,USS 被命令向 STEAS 支付 15,000 美元的費用和支出,以應對駁回申請和第三方訴訟的駁回。
Timken 指控 USS 通過向 STEAS 和新加坡共和國空軍(RSAF)進口和銷售假冒軸承,以及提供偽造的 Timken 證書,侵犯了其商標。
STEAS 購買了這些軸承用於 RSAF 的飛機,而 USS 試圖讓其承擔責任,如果該公司最終被判定對商標侵權負責。
USS 辯稱,STEAS 有責任驗證航空零部件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並在最初沒有提出擔憂的情況下接受並安裝了 USS 提供的軸承。
法院駁回了貢獻索賠,認為 USS 沒有提供事實證明 STEAS 本身將因商標侵權或 USS allegedly 造成的同樣損害而對 Timken 負責。
法院還駁回了 USS 的共同侵權人索賠,認為沒有提供事實證明 STEAS 促使或誘使 USS 實施了所指控的侵權行為。
該裁決並未決定 Timken 對 USS 的基礎商標侵權索賠,而只是 USS 試圖對 STEAS 追求貢獻和共同責任的嘗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