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監管趨勢:
各國都在立法規範穩定幣發行。未來穩定幣的發行,已註定是牌照生意。歐洲有 MICA、香港剛立法,美國也剛立法。立法本質是奪取穩定幣定價權。
1)立法監管出發點:
a. 發行方有足額資產背書,防空氣幣;
b. 規範反洗錢;
c. 滿足審計要求;
d. 立法本質:爭奪穩定幣定價權。
2)各國情況
2.1. 新興市場發行穩定幣訴求:
a. 主要是本幣貶值,又外匯管制,提供一個美元資產的購買方式。
b.跨境匯款:墨西哥人匯款回國手續費高,數字貨幣低。
c.類似俄羅斯這種:可以繞過銀行 swift 系統,加密貨幣可以繞過制裁,穩定幣大規模應用後,將顛覆傳統以國家疆界劃分的貨幣體系;
2.2. 美國推動立法的訴求:
a.核心動機是鞏固美元地位,這一進程被類比為建立數字經濟時代的布雷頓體系。
b.補充美債需求問題;Tether 應該是全球第七大美債購買方。
2.3. 歐洲推動立法:
通過 MICA 法案,要求數字資產服務商 2024 年底前獲得牌照。幣安等機構發行符合監管的歐元穩定幣(100% 抵押歐元)。但目前 MICA 一共也就批准了 20 家公司發穩定幣。
$Coinbase(COIN.US) $Robinhood(HOOD.US) $Circle(CRCL.US) $數字貨幣概念股(CP00079.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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