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Z Fin Limited 獲控股股東建議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
- 每股註銷價 6.60 港元 較最後交易日收市價溢價約 61.37%
- 要約人確認不會提高註銷價 如失效亦無意於五年內再次私有化
Z Fin Limited 私有化協議要點:
- 每股計劃股份現金註銷價 6.60 港元,較最後交易日收市價每股 4.09 港元溢價約 61.37%,較 30 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每股 3.01 港元溢價約 119.27%;
- 要約人確認不會提高註銷價,亦不保留提高註銷價之權利;
- 倘該計劃未獲批准或失效,要約人亦無意於五年內尋求任何進一步私有化公司的建議;
- 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合計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約 64.86%。私有化建議涉及註銷 154,429,004 股計劃股份,要約人應付現金代價最高約 10.19 億港元;
- 私有化建議為計劃股東提供實時以現金變現投資的機會——股份交易流通量長期偏低,截至最後交易日止 30 個交易日的平均每日成交量僅佔已發行股份約 0.05%;
- 私有化有助要約人作出着重公司長期增長的戰略決策,不受市場預期、股價波動及上市公司合規要求帶來的壓力影響,並減少維持上市地位的行政成本與管理資源;
Z Fin Limited(“公司”,股份代號:1168)與 Asia Pacific Promotion Limited(“要約人”)今日聯合宣佈,要約人已於 2026 年 7 月 9 日(交易時段後)請公司董事會向計劃股東提出建議,根據百慕達公司法第 99 條以協議安排的方式將公司私有化,並建議撤銷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 “聯交所”)之上市地位。
註銷價每股 6.60 港元 溢價逾六成 要約人不會提高註銷價
待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如適用)以及計劃生效後,計劃股份將全部被註銷,計劃股東將就每股被註銷之計劃股份獲現金 6.60 港元。要約人確認不會提高註銷價,亦不保留提高註銷價之權利。公司目前並無已宣佈但未支付之股息或分派,亦無意在生效日前宣派任何股息或分派。
註銷價較最後交易日(2026 年 7 月 9 日)收市價每股 4.09 港元溢價約 61.37%,較 30 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每股 3.01 港元溢價約 119.27%。註銷價雖較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每股資產淨值約 23.68 港元折讓約 72.13%,但於釐定註銷價時,要約人已考慮到股份一直以較每股資產淨值大幅折讓的價格買賣。要約人認為,該建議為計劃股東提供以遠高於股份當前及過往市場價格變現投資的機會。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436,347,212 股,其中 154,429,004 股將構成計劃股份,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持有公司股份合計 283,020,958 股,佔比約 64.86%。以此計算,要約人就該建議應付之現金代價最高約為 1,019,231,427 港元,要約人之財務顧問領智企業融資有限公司信納要約人有充足的財務資源支付現金代價上限。
私有化理由:流通量偏低、市場環境挑戰、上市裨益有限
由於公司股份的交易流通量在一段較長期間內持續偏低,截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該日)止 30、90 及 365 個交易日,平均每日成交量分別約為 237,947 股、217,364 股及 650,786 股,僅佔已發行股份約 0.05%、0.05% 及 0.15%,計劃股東難以在不對股價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進行大量場內出售。要約人認為,該建議為計劃股東提供實時現金變現其投資、並將所得款項重新分配至其他投資機會的機會。
公司大部分收益來自其在中國的物業相關業務,尤其是物業投資及物業管理營運。受市場情緒低迷、買方信心審慎、物業銷售及租賃需求受壓、物業行業流動性受限等因素影響,中國物業市場持續面臨充滿挑戰及不明朗的環境。此外,儘管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於 2025 年首次實現盈利,公司持股約 43.50% 的眾安科技(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在綜合基礎上仍處虧損狀態。
由於股份交易流通量相對較低及股價表現低迷,公司自 2021 年起已無進行任何股本集資活動,未能充分利用其上市平台作為長期增長的資金來源,預期股份繼續上市短期內未必為公司帶來實質裨益。私有化後,要約人將可作出着重於公司長期增長及利益的戰略決策,而不受市場預期、股價波動及上市公司合規要求帶來的壓力影響,並可減少維持上市地位及遵守監管規定所涉及的行政成本及管理資源。
私有化後將繼續經營現有業務 倘計劃未獲批准五年內不再提私有化
公司主要業務集中於金融科技投資及管理、金融服務業、資產融資管理,同時亦從事物業發展、商業物業投資及管理、金融產品及證券投資,該建議實施後,公司將繼續經營現有業務,要約人目前無意重大更改公司之業務、營運、管理層及僱員。倘該計劃未獲批准或失效,要約人亦無意於五年內尋求任何進一步私有化公司的建議。
該建議須待多項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後方可生效,包括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批准、百慕達法院核准該計劃等,全部條件須於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達成或豁免。如計劃未獲批准或失效,公司股份上市地位將不會被撤銷。
董事會已成立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嘉慶先生、田勁先生及辛羅林先生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將委任獨立財務顧問提供意見,計劃文件將於公告日期起計 21 天內寄發予股東。公司股份已自 2026 年 7 月 10 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短暫停牌,並已申請自 2026 年 7 月 22 日起恢復買賣。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中使用的所有未另行定義的術語,其含義均以 2026 年 7 月 21 日刊發之《聯合公告》中的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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