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 Bridge Securities Pte. Ltd. (LBS) 已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根據《證券與期貨法》(SFA)頒發的牌照。根據《證券與期貨法》第 104 條和《證券與期貨(發牌與經營活動)規定》第三部分,客戶的資金和資產與長橋證券的資金和資產是分開的。
《證券與期貨法》第 104A 條規定,屬於客戶的資金和資產不得用於償還長橋證券的債務,也不得根據任何法院的命令或程序在執行中被用於支付或被沒收。
LBS 確保妥善保存記錄,並採取充分的控制措施來安全保管客戶的資金和資產。
LBS 已指定新加坡最大的銀行星展銀行作為其客戶資金的託管銀行。
客戶在投資於我們長橋平台上的任何交易產品時,都可以對長橋證券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