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权详解:少数股东权益保护与实战策略

1092 阅读 · 更新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跟随权为少数股东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当大股东出售其股份时,这些较小的股东可以加入或 “跟随” 这次出售,从而确保他们能够以相同的条款退出。另一方面,拖带权赋予大股东强制或 “拖带” 少数股东参与出售的权力,可能会违背少数股东的意愿。

跟随权:投资者与企业的客观指南

核心描述

  • 跟随权是一项合同机制,旨在保护少数股东权益。它允许小股东在控股股东出售股份时一同参与出售,确保他们能以同等价格和条款退出。
  • 跟随权广泛应用于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合资等交易中,是变更控制权过程中保障少数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
  • 合理设计的跟随条款有利于公平和交易确定性,同时兼顾了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

定义及背景

跟随权(又称共同出售权)赋予少数股东在控股或主要股东出售股份时选择一同出售的权利。如果控股方出售其股份,少数股东可 “跟随” 出售其股份,并获得与大股东相同的价格、条款及处理时间。

历史演变

跟随权最早出现在二战后欧洲,针对公司所有权变更的股东协议中。到 20 世纪末,该条款在英国和美国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领域已成为惯例,被 NVCA 和 BVCA 等行业协会的示范文件普遍采纳。

美国特拉华州与英格兰的法院通常认可条款明晰的跟随权。在部分司法辖区,立法改革对特定场景进行了跟随权的强制性规定。如巴西 2001 年修订公司法后,对某些上市公司收购中引入了法定必备跟随权。

引入跟随权,主要是为了解决少数股东在缺乏退出选择、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问题。


计算方法及应用

价格与配售

跟随权的核心原则是,少数股东可以与控股方以同样的每股价格出售股份。通常协议会约定,价格按 “完全稀释” 基础计算,即假设所有可转换证券已被行使。

按比例参与

少数股东通常可按其持股比例参与出售。如果买方对总体收购股份数设定上限,由所有享有跟随权的股东按比例分配名额。

混合对价及复杂条款

交易包含混合对价(如现金与股票)时,参与跟随权出售的各方也须获得同等总价值。协议可设定第三方定价、预设汇率等处理机制。对于延期支付、托管或收益浮动等尾款条款,跟随股东应获得与控股方一致的权利和责任(如赔偿额度等)。

应用场景

跟随权常见于以下情境:

  • 风险投资融资(如天使投资或员工持股计划)
  • 私募股权交易(例如家族企业/多个共同投资人)
  • 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分阶段退出的公司战略安排
  • 法规要求(如巴西某些上市公司收购中强制跟随权)

优势分析及常见误区

与相关权利对比

条款主要目的受益方触发事件是否强制出售
跟随权同等参与股份出售少数股东控股/大股东发起股份转让
拖带权促进买方实现全面收购大股东多数同意出售
优先购买权保持现有控制权现有持股人向外部转让股份
优先认购权防止股权稀释所有持有人新增发股
购入/售出期权约定退出价格各方均可合同约定情形出现视情况而定
同意/否决权审批/限制特定交易指定投资人资产或公司转让能阻止事件
注册权便利股份上市转售投资人初次/后续公开发行
射击条款解决控制权僵局任一方指定报价邀约强制选择

优势

  • 增强控制权变更时的经济公平,确保各方同等对待。
  • 降低少数股东流动性风险,避免被新控股方 “锁死”。
  • 对控股股东形成约束,防止利益分配不公。
  • 促使潜在并购方充分考虑全体股东利益。
  • 提升少数投资者在退出事件中的议价地位。
  • 有助于提高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流动性和交易透明度。

劣势

  • 可能使买方望而却步(如不愿收购所有小股东股份)。
  • 控制权溢价难以独享,部分影响大股东利益分配。
  • 增加法律文档和交易过程的复杂性。
  • 需协调行动和通知流程,可能延长交易周期。

常见误区

  • 任何股份转让都触发跟随权: 实际上仅适用于协议列明的关键控制权转让,日常家族、集团内调整一般不适用。
  • “同等条款” 仅指价格: 实则包括价格、赔偿、条件等所有核心要素。
  • 自动获得参与机会: 跟随权需主动通知和在限定期限内正式行使。
  • 跟随权等同拖带权: 跟随权可自愿参与,拖带权则为强制出售。
  • 关联方转让一定触发跟随权: 若协议未包括相关定义,部分内部转让并不触发条款生效。
  • 配售比例总是清晰: 正确的比例计算及不同股权类别的优先顺序应在协议中详细约定。
  • 混合对价总能均分: 各类对价的评估方式须在合同中明确。
  • 协议写进条款即可保障权益: 真正可执行性需依赖细致的条款设计和合理救济路径。

实战指南

适用情景

  • 股权高度集中的企业结构,控制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 退出机会不确定或难以预料。
  • 跨境交易、涉及法律环境差异时少数股东面临特殊风险。
  • 少数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影响力有限的投资情形。

关键谈判及起草要点

  • 触发条件: 约定如转让超过 50% 表决权时触发。
  • 覆盖证券类型: 明确可包括期权、可转债及各类股权。
  • 允许排除转让: 明示家族内部、集团内部、遗产安排等不受影响。
  • 通知流程: 详细约定通知内容、方式及少数股东的作出决策期限。
  • 卖方责任范围: 通常限定为权属/授权等核心保证,赔偿额度以实得对价为限。
  • 交易成本分担: 明确各类成本由何方承担。
  • 结算机制: 协调各方交割进度、文件交换与款项支付安排。
  • 权利协同: 跟其他核心权利(如拖带权、优先购买权、治理条款)有机衔接。

案例(虚构示例,仅作说明)

英国某软件公司三大股东:创始人持股 60%,风险基金 30%,天使投资及员工 10%。创始人拟出让全部股份予某科技企业。股东协议约定:如过半数股份转让,其余股东享有跟随权。

通知发出后,基金和天使均按自身持股容量申请参与,售股责任均以各自所得价款为限。所有卖方同步交割,平等对待,无后续争议。


资源推荐

  • NVCA 股东协议模板: 下载范文和指引
  • BVCA 模板文档: 股权投资/融资标准文件
  • Kaplan 与 Strömberg, “Venture Capital Contracts”: 学术分析(SSRN 或学术数据库可查)
  • OECD 公司治理原则: 股东保护政策指引
  • PitchBook: 最新跟随权交易案例及数据
  • LexisNexis 及 Practical Law: 专业条款及合同谈判实用指南
  • 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案例库: 典型执行案例
  • 推荐书籍:
    • 《私募股权:历史、治理与运营》Harry Cendrowski 等
    • 《风险投资协议》Brad Feld & Jason Mendelson
  • 在线课程:Coursera、edX 关于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股东协议等内容

常见问题

什么是跟随权?

跟随权为少数股东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当大股东出售其股份时,这些较小的股东可以加入或 “跟随” 这次出售,从而确保他们能够以相同的条款退出。

跟随权如何触发与行使?

通常在控股股东计划出售股份时,由其正式通知小股东,后者需在约定时间内书面回复选择是否参与。

谁会持有跟随权?

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甚至部分后被稀释的创始人均为常见持有人。

跟随权条款应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包括触发条件、参与比例、通知与行权期限、赔偿责任上限、与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的衔接等要素。

跟随权与拖带权有何区别?

跟随权赋予少数股东参与出售的权利(可选择行使),拖带权则是强制所有股东按大股东议定条款出售。

跟随权在跨境交易中可执行吗?

清晰、细致的合同文本有助于国际执行,但部分国家/地区如需批准、登记等,需合规操作。

依赖跟随权有何潜在风险?

包括通知窗口短、配售受限、赔偿范围不同及与其他权利冲突等。建议加强条款设计并预设争议救济通道。

跟随权会拖慢交易节奏吗?

面对多股东、复杂架构时,跟随权需协调通知、参与和尽调,确有延期可能。


总结

跟随权作为企业和投资领域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已经在多种场景中被广泛采用。通过保障大股东和小股东在股份转让中的价格、公平条款和同步退出,显著提升了非控股投资人的保护力度,降低流动性风险。其效果离不开谈判、细化落实以及与其他核心权利有机配合。作为投资协议体系的一部分,跟随权促使公司治理更公开透明,为少数股东有序、安心退出搭建了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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