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鹏汽车-W:吕颖一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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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W 公告称,莫明慧女士已辞去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职务,将由吕颖一先生接任。
智通财经 APP 讯,小鹏汽车-W(09868) 发布公告,莫明慧女士 (莫女士) 已向公司辞任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根据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第 16 部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 19.05(2) 条在香港代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 (统称 “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将自 2024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此外,吕颖一先生 (Wing Yat Christopher Lui) 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将自 2024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