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纵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纵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400 万元;刘泽刚、韦强、张晓屹分别被罚款 300 万元、150 万元和 100 万元。
智通财经 APP 讯,合纵科技 (300477.SZ) 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刘泽刚、韦强、张晓屹) 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的罚款;对刘泽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对韦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对张晓屹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