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昇集团控股拟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 2000 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智升集团控股计划发行最高 2000 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根据公告,公司与授予人签订认购期权契据,授予人同意向公司授出认购期权。公司需支付 1910 万港元作为可退还按金,若认购期权获行使,将用于支付部分期权购买价。假设按初步换股价 6.4 港元行使,最多将配发 312.5 万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2.03%。
智通财经 APP 讯,智昇集团控股 (08370) 发布公告,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 (作为承授人) 与授予人 (作为授予人) 按代价 1.00 港元订立认购期权契据,授予人已同意向本公司 (或其指定公司) 授出认购期权,以收购所有期权股份并转让股东贷款。认购期权可于行使期 (即自认购期权契据日期起计六个月期间或双方书面同意的较后日期) 内任何时间由本公司全权酌情行使一次,以期权购买价购买期权股份及股东贷款。
于签署认购期权契据后,本公司须支付合共 1910 万港元作为可退还按金,倘认购期权获行使时,该按金将用于支付部分期权购买价。倘若认购期权契据所载先决条件尚未于最后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或之前获达成或豁免 (视情况而定),或行使期届满后未发出认购期权通知,或在行使认购期权后,期权股份的转让及股东贷款的分配 (如有) 基于任何塬因而未能完成,或认购期权契据根据其条款终止 (以较早者为准),本公司有权向授予人发出书面终止通知,而授予人须于该终止通知日期起计 30 个营业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按金予本公司 (或按其指示)。
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于配售期内担任本公司的配售代理,按竭尽所能基准促成不少于 6 名承配人认购本金总额最高为 2000 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假设按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 6.4 港元 (可予调整) 悉数行使换股权,本公司将配发及发行最多 312.5 万股换股股份,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2.03%;及经配发及发行 312.5 万股换股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1.99% (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日期为止,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不会有任何变动)。
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 6.4 港元,较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 5.81 港元溢价约 10.15%;及股份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 5.7 港元溢价约 12.28%。
假设所有可换股债券获配售代理成功配售,配售事项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将为 2000 万港元,而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 (经扣除配售佣金及配售事项的其他相关开支后) 将约为 1910 万港元。本公司拟将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支付可退还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