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售之王” AIC 牌照落地 银行系股权投资迎来小高潮

招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招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招银投资)已获得 AIC 牌照,成为第三家持有该牌照的股份行。随着 AIC 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扩大,银行业的股权投资活动逐渐升温。招银投资的注册资金达到 150 亿元,显示出招商银行对 AIC 牌照的重视。监管政策的支持将提升银行在股权投资和投贷联动业务上的能力。
从政策调整到市场反馈,银行业旗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的核心命题或从化解母行不良资产,转向股权投资。
日前,招商银行宣布预备发起的招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下称 “招银投资”)已获得监管筹建批复。
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招银投资牌照获批后,招行正式成为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后,第三家持有 AIC 牌照的股份行。
更多股份行的入场,对应着 2024 年以来 AIC 定位的悄变。
2024 年 9 月,金融监管总局将 AIC 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 18 个城市;
今年 3 月,试点范围由城市辐射至所在省份,监管更是明确支持银行、险资设立 AIC,并将 AIC 表内资金股权投资上限,由总资产 4% 提升至 10%。
落地仅 4 个月时间,股份行中规模最大的招行、中信银行与兴业银行均已揽获 AIC 牌照。
另据信风统计,2025 年以来 5 家国有大行 AIC 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数量,已超越 2018 年以来的历年水平。
种种变化印证着,AIC 作为银行业打开股权投资等混业通路的踏板,正逐渐登上更大的舞台。
“零售之王” 拓土
虽然牌照姗姗来迟,但巨量的注册资金仍体现出招行对这枚 AIC 牌照的重视。
招银投资将成为招行一级子公司,150 亿元的注册资金不仅高于股份行同业设立的兴业投资、中信投资,即便比之五大行 AIC 亦不遑多让,仅次于 “宇宙行” 工行。
年初监管支持商业银行设立 AIC 之时,招行行长王良就曾表态,扩容政策有利提升银行在股权直投、投贷联动业务上的综合化服务能力。
《商业银行法》要求下,银行的股权直接投资有严格限制;
但实际展业过程中,银行并非没有开展股权投资的需求,毕竟成为股东后除了分红与退出时的收益外,还可能将企业的供应链结算、员工代发等业务收入麾下,提高中收。
不具备 AIC 牌照的情况下,银行想从事股权投资只能由理财子发行私募理财产品募资,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或基金;再或绕道境外,通过持牌子公司投资境内资产。
招行先前对于股权投资的尝试,是通过香港子公司招银国际的私募资管业务间接进行。
2024 年,招银国际的境外私募股权产品中共有 4 个投资项目成功上市并退出;境内亦有 4 个项目成功 IPO。
王良坦言,招行层通过招银国际在股权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招行如今表示,AIC 的设立有助于专业化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及股权投资试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支持,提升综合化经营能力。
可见 AIC 虽同样具有化债功能,但招行申请牌照之所图,或更多在于补足股权投资能力,丰富投行业务,进而发挥母行信贷资源的协同效能。
未来,招银投资的团队主力或来自招银国际;投资银行部、战略客户部(私募股权团队)、资产负债部(投资管理团队)等多个总行部门也将直接参与。
招行内部对招引投资亦有较高热情,团队搭建或采取内部竞聘形式。
从化险到投资
AIC 的初始设定是纯粹的大行债转股工具,其设立初衷在于化解大行在次贷危机后积累的资产质量风险。
2015 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去杠杆纳入重点任务;一年后作为化债转股实体的 AIC 诞生,用于承接母行不良债权、实现风险隔离。
尽管距离 AIC 机构进入金融市场已近十年,但 2024 年以前,业务始终限制在债转股和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范围内,仅可在上海进行非债转股的纯股权投资试点;
全行业 AIC 牌照数量也不过寥寥五张,对应着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
对于彼时债务高企的国企,AIC 的化险作用显著。
例如某钢铁国企通过工银投资的债转股操作,负债率从 80% 降至 60%,年节省利息支出高达数千万。
长期以来,AIC 业务范围严格限制在债转股及其配套措施中;
直至 2020 年,监管批准 5 家 AIC 在上海开展 “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技企业股权投资”;
并强调 AIC 重点参与长三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
不过彼时 AIC 的股权投资仍有明显试水特征:
一是试点地区局限在上海、机构仅为 5 家 AIC;
二是明确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总资产 4%,并通过窗口指导来提示 AIC 机构审查资金用途。
中国银行研究院指出,AIC 资金的 7-8 成由母行定向降准资金构成,亦可来自于发债、同业借款等表内融资。
但定向降准资金、债转股发债融资所得均有明确使用范围限制,不可用于纯股权投资。
这意味着,AIC 纯股权投资的资金源,多为母行自有资金及经营积累。
这决定了债转股是 AIC 该时期的绝对主力业务。
例如工银投资 2023 年的 91.98 亿元投资收益,主要源于债转股分红;截至年末,其纯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仅为 5 个,累计金额不足 6 亿元。
更关键的转折发生在 2024 年。
当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资管机构增加对创业投资的投入;
3 个月后,金融监管总局表态 “适当放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试点城市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等 18 个大中型城市;
同时,表内投资占比上限由 4% 提升至 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占比由二成提升至三成。
至此 AIC 的业务形态逐渐发展为核心债转股、表内直投与表外业务三类;资本金占用较高的表内直投业务,又多以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方式出现。

2025 年 3 月,监管进一步支持全国性银行设立 AIC,将试点范围由城市辐射至所在省份,股份行由此正式入场。
这成为了各家 AIC 股权投资热情直线提升的拐点。
据信风不完全统计,截至 7 月 7 日,五大行 AIC 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发行基金 185 只(含纯股权投资与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
2025 年的 7 个月时间里发行数量达 34 只,已超越 2018 年以来的历年全年。
信风自一家国有大行 AIC 处了解到,如今 AIC 业务中的债转股与纯股权投资兼具,尤其政策落地后纯股权投资持续发展、覆盖面广,其中有多以私募基金出现。
但资金用途、展业规模仍然受限,与之伴随的资本消耗过高问题也依旧存在。
为了提升有限资金的效用,更多 AIC 开始寻找更多合作方提高允许杠杆。
例如在部分 AIC 股权投资中,已有不少地方产业引导基金、险资、产业资本加入;双 GP 架构则在与地方国资的合作中尤为常见。
工银投资就在今年 3 月与山东省新型工业化基金、山东国企改革基金等 4 家地方主体共同出资设立济南工融国惠股权投资基金;
这笔 10 亿元规模的基金设有工银资本、山东国惠基金管理 2 大 GP,投资重点明确指向山东省内高端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未来畅想
从政策到市场,AIC 的定位已不止于单纯的化债;
市场需要更多资金流向 “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的长期资本运作,商业银行需要股权投资形成投贷联动,进一步挖掘对公资源的价值。
对大行业而言,目前 AIC 仍只是众多业务的一角,员工规模甚至比不上地方分行;
但不论是设立时 100 亿元的实缴门槛,或是后期的业务资源对接,AIC 确实高度依赖母行。
这决定了目前热衷于设立 AIC 的玩家,仍是不折不扣的大行。
国有五大行之外,今年新获批 AIC 牌照的招行、中信、兴业银行,规模与利润均为 2024 年股份行中的前三名;
目前未有其余股份行对设立 AIC 表态,宁波银行、苏州银行等城商行则公开声明暂无设立 AIC 计划。
从已有成绩看,各 AIC 对于母行的利润反哺并不明显,2024 年 5 家大行 AIC 的利润总额为净利 183.54 亿元,仅构成母行利润总额的 1.4%;
AIC 作用仍更多在于化险并撬动综合效益,实现低成本存款沉淀、增加手续费营收空间。
从增速上看,中银资产、工银资产与农银资产的利润增速分别为 35.74%、7.24%、3.98%,均大幅领先母行利润增速;
5 家 AIC 机构 2018-2024 年的利润年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 57.93%。
距离 AIC 纯股权投资由上海推广至 18 个省市,仅过去不到一年时间;
在银行净息差收窄、财富管理疲软的当下,股权投资业务进一步放开的 AIC,仍有望实现更大利润、反哺母行。
只是在商业银行长期的债性思维影响下,从监管的顶层框架设计,到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都需要更多的突破和改变。
李云泽在 2024 年 9 月的发布会中,也表示未来监管应引导商业银行优化考核机制,适当给予股权投资业务一定的风险容忍度,避免过度的风险厌恶行为。
从传统的债转股业务走向纯股权投资,AIC 机构眼下的挑战还有很多。
一是高资本消耗问题。
2024 年生效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对于将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风险权重,已由 400% 降至 250%;
但对于纯股权投资所对应的其他股权投资风险权重,仍高达 1250%。
这也导致 AIC 机构的股权投资拓展,可能直接影响母行的资本消耗,进而拉低 ROE(净资产收益率)。
二是 IPO 节奏放缓后的退出难问题。
目前我国股权投资的退出路径仍高度依赖 IPO,以至 IPO 节奏放缓的时点,AIC 收益或面临较大影响;
例如交银投资 2024 年高达 22.27% 的利润同比降幅,就由报告期内无投资项目上市导致。
这也要求 AIC 机构在加大股权投资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多元化退出路径,保障资金回收与收益。
三是长期债性思维下的专业能力短板。
银行主导的 AIC 机构,团队亦多来自银行体系,而科技行业早期投资风险大,正与银行较低的不良容忍度存在天然矛盾;
偏向短期业绩的考核机制,也可能使得投资团队不愿介入初期企业。
或因此,政策对 AIC 股权投资虽有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导向,但真实案例中的股权投资仍集中在企业发展中后期。
据此,AIC 机构在人才建设层面,或仍需强化对投研能力要求、引入外部人才;同时也需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并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