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正宇:金管局正监察市面上稳定币交易情况 强调未向任何稳定币发行人发牌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稳定币条例》(第 656 章) 已於今年 8 月 1 日实施,目前只有「认许提供者」可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而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机构目前不属《条例》下的「认许提供者」,因此不能向零售或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
许正宇指,《条例》实施初期,金管局会通过加强宣传,加深业界对《条例》的认识,促使业界遵守《条例》的相关要求。同时,金管局会监察市面上涉及稳定币交易的情况,如果发现有涉嫌违反《条例》的行为,会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考虑进一步跟进行动。
目前金管局尚未向任何稳定币发行人发出牌照。公众向《条例》指明的「认许提供者」购买受监管稳定币,才会受到《条例》的保障。假如公众透过非受监管的渠道购买稳定币,或购买任何非受监管的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
另外,财库局与证监会刚於 6 月 27 日至 8 月 29 日期间,就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进行公众谘询。财库局与证监会正参考公众谘询所得的意见,制订相关发牌制度的细节,并将适时公布立法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