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寻求法庭颁令取消百能国际能源四名前董事的资格

智通财经
2025.09.19 09:12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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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于 9 月 19 日寻求法庭取消百能国际能源四名前董事的资格,原因是他们未能妥善监督公司在内地的主要附属公司,导致公司自 2019 年起不再与这些附属公司综合入帐,并在 2019 年度录得 1.84 亿港元亏损。涉事董事包括前执行董事何俊杰、郑健鹏及独立董事杨元晶、刘崇达。

智通财经 APP 获悉,9 月 19 日,香港证监会发文称,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214 条展开的法律程序中,寻求原讼法庭针对百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08132)(前称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油港燃能源) 四名前董事颁布取消资格令。

名列香港证监会法律程序的四名人士分别为:前执行董事何俊杰 (男);前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郑健鹏 (男);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元晶 (女) 及刘崇达 (男)。

香港证监会在采取上述行动前,曾就中油港燃能源失去对四家在内地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控制权一事展开调查。由于中油港燃能源失去了对上述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与该等附属公司综合入帐,导致该公司在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录得 1.84 亿港元的亏损。

香港证监会指称,涉事的前董事没有妥善监督该四家在内地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亦没有以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他们长时间疏于监督,最终导致无法再与该等营运附属公司综合入帐,因而录得庞大财务亏损。

此外,何、杨及刘须就中油港燃能源在 2014 年刊发的通函内载有关其中一家在内地的附属公司的不准确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承担责任。

资料显示,中油港燃能源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关键时间主要从事成品油及甲基叔丁基醚的贸易,以及电源和数据线的制造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