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新元: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 月 3 日

智通财经
2025.09.29 12:54
*ST 新元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和《通知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2025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决定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至 2026 年 1 月 3 日。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临时管理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抚州中院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