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公告,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