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经纪机构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托管、停业、申请破产、涉及重大诉讼、主要股东变化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前,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于事项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
经纪业务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相关职业培训,每年接受年度培训,并严格遵守经纪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经纪业务部门的主管人员应当具有 5 年以上金融市场从业经历,经纪业务人员应当具有 1 年以上金融市场从业经历,熟悉银行间市场有关规定和业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