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交所前助理副总裁涉收贿 15 万泄密 准保释明年 1 月再讯
廉署上星期五 (11 月 21 日) 落案起诉一名港交所 (00388.HK) 时任助理副总裁,控告他涉嫌贪污收贿 15 万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机密资料。另外两名涉案人士则被控妨碍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有关内幕交易的刑事调查。
3 人今日到东区裁判法院首次应讯,暂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应控方要求,押后至明年 1 月 2 日再讯,待控方准备将案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所需的文件,期间 3 人获准以现金 1 万至 5 万元保释。
控罪指出,谭卓彦身为公职人员,於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香港无合理辩解而从周子刚接受 3 万元,作为谭卓彦向周子刚披露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密资料的诱因或报酬;及约於同年 12 月 23 日从周子刚接受 12 万元,作为谭卓彦向周子刚披露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ESR Group Limited 及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机密资料的诱因或报酬。
周子刚同时涉嫌指示另一被告邓庆俞保管共约 390 万元现金、两只总值逾 100 万元的手表及一部手提电话,并干扰邓庆俞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运作,藉以影响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