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 - 收购委员会 嘉能可 PLC 力拓集团 - 嘉能可 plc - 规则 8.3 披露程序

我是 Port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
嘉能可 PLC 和力拓已就收购守则第 8.3 条的披露程序达成一致。任何对嘉能可或力拓拥有 1% 或以上权益的个人必须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下午 3:30 之前进行开盘头寸披露。如果他们交易相关证券,则需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交易披露。这些规则在涉及嘉能可和力拓的要约期间内适用。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在收购委员会网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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