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甯汉豪:政府正检视《建筑物条例》 拟将大维修升为一级小型工程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回应议员提问时作书面回覆,指目前楼宇维修工程大多为二级小型工程,只须聘用承建商进行工程。因应大埔火灾事件,政府正进一步检视《建筑物条例》,建议将大型楼宇维修工程升格为一级小型工程。
甯汉豪表示,日后除了要聘请承建商,还须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士,提交订明图则和预防措施,以及监工计划书,并由该名独立於承建商的专业人士协助业主监工。屋宇署会加强抽查和执法,如发现未按图则和计划书进行工程,会作出惩处。
她又指,政府会加强巿建局的「招标妥」服务,包括制定更严谨的顾问及承建商「预审名单」,除考虑技术和人手要求、犯罪和纪律处分纪录,亦会考虑更多反映表现的指标,顾问和承建商亦须通过警方和廉政公署的背景审查,才能纳入名单并参与投标,制度亦会引入除名安排和定期检视名单。
此外,市建局会为参加「招标妥」平台的业主进行招标和评标工作,如果有关业主申领政府的楼宇维修资助,作为资助条件,须接受市建局决定的顾问和承建商;至於其他没有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大厦,市建局亦会向业主提供中标建议。就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大厦,工程开展后,市建局会要求顾问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节点,例如大幅修改工程范围或增加工程费用等,向市建局报告,以便市建局向业主给予独立意见。
针对消防装置,甯汉豪指,消防处於去年底引进「物联网火警侦测系统」先导计划以提升旧式楼宇消防安全水平,目前,在港岛、九龙及新界区的十幢六层或以下旧式楼宇安装「物联网火警侦测系统」,并让有关楼宇免却装设消防喉辘、消防水缸和水泵等消防装置,进一步协助目标楼宇业主以更便捷及安全的方式遵从消防安全指示。消防处亦积极鼓励市民使用独立式火警侦测器等设备,以增强初期火灾的预警与自救能力。
在巡查及执法方面,消防处的专责巡查队已於今年 1 月 13 日完成首阶段对 256 幢正在进行大维修的楼宇的消防装置和设备的排查。此外,消防处正展开为期两个月行动,排查约 1,500 幢较高风险楼宇的火警警报系统。
被问及会否研究立法或在大厦公契规定,大厦必须设立共同储备基金,以承担非预见性的开支时,她回应称,法团必须设立并维持一项常用基金,以支付法团按《建管条例》及公契规定行使权力或执行职责的费用,以及大厦日常的一般支出。此外,法团亦可设立备用基金,以应付紧急情况或常用基金不足时的需要。业主就这两项基金所需缴付的金额,由业主按大厦的需要而厘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