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绩》恒鼎实业全年亏损收窄至 6.23 亿人币 核数师不发表意见
恒鼎实业 (01393.HK) 公布截至去年 12 月底止全年业绩,营业额 19.39 亿元人民币 (下同),按年跌 10.8%。亏损收窄至 6.23 亿元,上年同期蚀 6.34 亿元;每股亏损 13.53 分。不派息。
独立核数师不发表意见,指集团去年度产生亏损约为 6.23 亿及於去年底止流动负债净额约为 81.4 亿元。该等情况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因此,集团可能无法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并清偿其负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公司董事已采取多项措施,并正推行附注 2 所述的其他措施,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改善其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关於集团正与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磋商以展期贷款偿还及延长利息偿付期限,并与境外债权人磋商以寻求建设性及可行的还款方案,管理层告知核数师,集团仍在磋商中,集团与银行、相关金融机构及境外债权人尚未达成明确协定。因此,核数师未能取得核数师认为必要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评估集团展期贷款偿还及延长利息偿付期限的能力。
关於出售若干资产的计划、改善流动资金及盈利能力以及控制行政及生产成本,管理层未能向核数师提供有关该计划细节的足够资讯,包括因市场变化不可预测而将实施的具体时间表及行动。因此,核数师未能取得核数师认为必要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评估集团出售资产、改善流动资金及降低成本的能力。
鉴於上述范围限制,并无其他替代程式可供核数师执行以令核数师确信集团能够实施其计划及措施,因此,核数师未能取得核数师认为必要的充分适当证据,以就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是否恰当作出结论。
倘集团未能达成上述计划及措施,则可能无法持续经营,届时将须作出调整,将集团资产的账面值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就可能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负债计提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该等调整的影响并未反映於综合财务报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