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事务局:现行债务重组法定机制 减低企业被迫清盘风险
政府 2020 年计划立法设立法定企业拯救程序,但至今尚未向立法会提交相关法案。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表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破产管理署曾就法定企业拯救程序展开多次谘询,惟有不少议员和主要持份者对建议表示反对及强烈保留。因此,经综合考虑各持份者对法定企业拯救程序的意见后,政府维持现时由市场主导的协议安排 (Scheme of Arrangement),作为债务重组的法定机制。
他称,市场一直善用《公司条例》(第 622 章) 规定的协议安排,成功协助多间企业实现债务重组。在过去五年间,获法院认许并用於债务重组的协议安排命令已超过 40 宗,涵盖航空业、矿业及房地产等企业。
他续指,现行协议安排在法院监督下,有效支援具生存能力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减低被迫清盘的风险。政府会持开放态度继续积极透过不同渠道收集和评估各持份者对企业拯救程序或其他有关现有公司清盘制度的意见,务求令破产及重组机制更趋务实高效,从而惠及市场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