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原名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9 月 11 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冀股办 [1998] 45 号文) 批准,由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石家庄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同拖拉机有限公司、河北鸣鹿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核能业务、非核能源业务、金融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等。公司荣获上海清算所 “优秀发行人 (资产支持票据)” 和 “优秀绿色债券发行人”、深交所 “优秀债券投资交易机构”、在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主办的 “第七届中国企业论坛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平行论坛” 中获四星级评价,成功入选 “中央企业上市公司 ESG·先锋 100 指数 (2024)” 榜单,在责任云研究院主办的 “ESG 中国·第七届北京责任展” 开幕式中荣获 “2024 责任鲸牛奖·ESG 双碳先锋” 荣誉称号、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 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名单”、“2025 责任鲸牛奖·ESG 品牌先锋” 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