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租:订立黑龙江省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融资租赁合同
国银金租宣布与承租人及卖方订立融资租赁安排,以 14.7 亿元人民币购买位于黑龙江省的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并向承租人出租该等租赁物,租赁期为 216 个月。
《经济通通讯社 2 日专讯》国银金租 (01606) 公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及卖方于今日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据此,公司与承租人及卖方订立转让合同,同意以代价 14.7 亿元人 民币向卖方购买交易标的,及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即交易标的),租赁期为 216 个月。
交易标的为承租人拥有的位于中国黑龙江省的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b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