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健康获最终裁决须付 1.2 亿人币,评估诉讼对财务报表影响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三爱健康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决,需支付约 1.2 亿元人民币的诉讼金额。该集团将承担连带责任,预计此判决将影响其现金及净资产。集团表示拥有足够现金结算诉讼金额,并正在评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济通通讯社 15 日专讯》三爱健康集团 (01889) 公布,已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第二次上诉发出之民事判决书,包括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之判决被撤销;福建三爱欠付原告之付款责任共约 1.2 亿元(人民币.下同)获确认,且原告须于福建三爱之清盘程序中申报有关债权,惟不得个别获清偿;该集团、林欧文及林敏须就诉讼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于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于福建三爱之清盘程序中向福建三爱追偿;原告提出之任何其他申索被驳回;及最终判决所载之裁决为最终裁决。
该集团指,付款责任包括融资租赁协议之未偿还本金约 5932.1 万元、利息约 311.6 万元、未偿还违约利息约 5398 万元、违约金约 278.1 万元、法律费用 80 万元及保全保险费 17.6 万元,基于最终判决,预期诉讼金额将令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净资产减少。集团拥有充足现金用于结算诉讼金额。于最终判决日期前,该集团并无就过往年度核数师发表保留意见的诉讼的估计负债作出任何拨备,因核数师无法取得足够适当的审核凭证,以评估是否应计提任何拨备,正在评估诉讼对截至今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履行诉讼连带责任后,该集团有权向其他被告及相关方追偿,并可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