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集团控股:深圳鼎新未偿还贷款本金总金额约 1680 万元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总结文章信息。创业集团控股发布公告,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宜升 (天津) 与深圳鼎新签订的贷款协议中,深圳鼎新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截至公告日,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1680 万元。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追收贷款,包括与借款人协商、发出催款函及委聘律师进行资产查询。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已确认贷款减值,但仍将继续努力追收贷款。
智通财经 APP 讯,创业集团控股 (02221) 发布公告,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宜升 (天津)(作为贷款人) 与深圳鼎新 (作为借款人) 订立贷款协议,据此,宜升 (天津) 同意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额为人民币 1900 万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
于贷款协议日期,借款人已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支付第一笔人民币 190 万元的利息。随后,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姜金波先生代表借款人已支付人民币 105 万元,作为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部分偿还。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宜升 (天津) 与借款人订立债务抵销协议,据此,双方相互协定贷款项下本金人民币 143 万元应部分抵销宜升 (天津) 结欠借款人的相应金额。然而,深圳鼎新于到期日未能偿还贷款本金。于本公布日期,贷款项下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680 万元。
自授出贷款以来,本公司定期监察贷款的状况。为保障其资产,本公司持续跟进贷款的回收事宜,包括与借款人协商贷款结算,并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3 月及 2025 年 6 月通过发出催款函对借款人采取追收行动。鉴于贷款的状况,本公司已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年度的年报中披露就贷款全 数确认减值。然而,本公司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追收贷款。于本公布日期,宜升 (天津) 已委聘中国律师,并正进行公开查询,以查明深圳鼎新及其股东于中国境内拥有的任何资产,以期收回鼎新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