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六日,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革委发【1996】64 号文批准,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其持有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 (及其相关负债) 折价入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公司主要从事各类轴承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轴承。企业荣誉:中国工业大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企业管理示范企业、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