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雙重股權?

357 閱讀 · 更新時間 2024年12月5日

雙重股權是指公司發行兩個股權類別。例如,雙重股權結構可以由 A 類股和 B 類股組成。這些股權在投票權和股息支付方面可能有所不同。當發行多個股權類別時,通常一類股權提供給公眾,而另一類股權提供給公司創始人、高管和家族。向公眾提供的股權常常具有有限或無投票權,而提供給創始人和高管的股權具有更多的投票權,通常提供對公司的控制權。

定義

雙重股權是指公司發行兩個股權類別。例如,雙重股權結構可以由 A 類股和 B 類股組成。這些股權在投票權和股息支付方面可能有所不同。當發行多個股權類別時,通常一類股權提供給公眾,而另一類股權提供給公司創始人、高管和家族。向公眾提供的股權常常具有有限或無投票權,而提供給創始人和高管的股權具有更多的投票權,通常提供對公司的控制權。

起源

雙重股權結構起源於 20 世紀初,最早在美國被廣泛使用。其目的是幫助公司創始人和高管在公司上市後仍能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隨着時間的推移,這種結構在科技公司中尤為流行,因為它允許創始人繼續推動公司的長期願景,而不受短期市場壓力的影響。

類別和特徵

雙重股權通常分為 A 類股和 B 類股。A 類股通常提供給公眾,具有較少的投票權或無投票權,而 B 類股則提供給創始人和高管,具有更高的投票權。這種結構的優點是可以保護創始人的控制權,支持長期戰略決策。然而,缺點在於可能導致公司治理問題,因為少數股東可能對公司的決策缺乏影響力。

案例研究

谷歌(現為 Alphabet)在 2004 年上市時採用了雙重股權結構。創始人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通過 B 類股保留了對公司的控制權,儘管他們持有的股份比例較小。另一例是 Facebook(現為 Meta),其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通過雙重股權結構保持了對公司的控制權,確保他能夠繼續執行公司的長期戰略。

常見問題

投資者在面對雙重股權結構時,常見的問題包括對公司治理的擔憂,因為投票權的不對稱可能導致創始人和高管的決策不受其他股東的制衡。此外,投資者可能擔心這種結構會影響股東價值,因為創始人可能會優先考慮長期目標而非短期財務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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