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合格機構買家?

405 閱讀 · 更新時間 2024年12月5日

合格機構買家 (QIB) 是一類被認為是精明投資者的投資者,因此不需要證券法規定的投資者註冊保護。廣義上講,合格機構買家是擁有或以自主權管理至少價值 1 億美元的證券的機構投資者。SEC 只允許合格機構買家交易 144A 規則證券,這些證券被認定為受限制或控制證券,例如私募證券。

定義

合格機構買家(QIB)是一類被認為是精明投資者的投資者,因此不需要證券法規定的投資者註冊保護。廣義上講,合格機構買家是擁有或以自主權管理至少價值 1 億美元的證券的機構投資者。SEC 只允許合格機構買家交易 144A 規則證券,這些證券被認定為受限制或控制證券,例如私募證券。

起源

合格機構買家的概念起源於 1990 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頒佈的 144A 規則。該規則旨在促進私募證券的流動性,使得這些證券可以在不進行全面註冊的情況下在合格投資者之間交易。

類別和特徵

合格機構買家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公司和養老基金等大型機構。這些機構通常擁有豐富的投資經驗和專業知識,能夠進行復雜的投資決策。合格機構買家的主要特徵是其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巨大,通常在 1 億美元以上,這使得他們能夠參與到更高風險和高回報的投資中。

案例研究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黑石集團(Blackstone Group),作為一家大型投資公司,黑石集團符合合格機構買家的標準,能夠參與 144A 規則下的私募證券交易。另一個例子是加州公共僱員退休系統(CalPERS),作為美國最大的公共養老金基金之一,CalPERS 也被視為合格機構買家,能夠在私募市場中進行大規模投資。

常見問題

投資者常常誤解合格機構買家與合格投資者的區別。合格機構買家通常是大型機構,而合格投資者可以是個人或小型機構。另一個常見問題是對 144A 規則證券的流動性擔憂,儘管這些證券不如公開市場證券流動性強,但合格機構買家之間的交易仍然相對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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