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優先購買權?

994 閱讀 · 更新時間 2024年12月5日

優先購買權(ROFR),也稱為首購權,是一種在其他人之前與某個人或公司進入商業交易的合同權利。如果擁有此權利的一方拒絕進行交易,債務人可以自由地考慮其他報價。這是房地產承租人中常見的條款,因為它使他們可以優先選擇他們佔有的物業。然而,它可能限制房產擁有者從競爭該物業的有興趣的人處獲得的金額。

定義

優先購買權(Right of First Refusal,簡稱 ROFR),也稱為首購權,是一種合同權利,允許持有該權利的一方在其他人之前與某個人或公司進入商業交易。如果持有此權利的一方拒絕進行交易,債務人可以自由地考慮其他報價。

起源

優先購買權的概念起源於商業合同和房地產交易中,旨在保護現有利益相關者的優先權。隨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這一概念逐漸被廣泛應用於租賃協議和商業合同中,以確保現有租户或合作伙伴在資產出售時的優先購買權。

類別和特徵

優先購買權主要分為兩類:一是房地產中的優先購買權,通常用於租賃協議中,確保租户在房東決定出售物業時有優先購買的機會;二是商業合同中的優先購買權,常用於合資企業或合作協議中,確保現有股東或合作伙伴在股份出售時的優先購買權。其特點包括保護現有利益相關者的權利,但也可能限制資產所有者從其他潛在買家處獲得更高報價的能力。

案例研究

案例一:在某房地產交易中,租户 A 擁有其租賃物業的優先購買權。當房東決定出售該物業時,租户 A 被給予了優先購買的機會,最終以市場價購買了該物業。案例二:在一家科技公司的合資協議中,合作伙伴 B 擁有優先購買權。當另一合作伙伴決定出售其股份時,B 行使了其優先購買權,以協議價格購買了這些股份。

常見問題

投資者在應用優先購買權時可能遇到的問題包括:如何確定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限,以及在市場價格波動時如何評估其價值。常見的誤解是認為優先購買權總是有利的,但實際上,它可能限制資產所有者的靈活性和潛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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