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樓市突發大重磅!一文看懂所有關鍵要點

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延長,中國央行調整優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
香港萬得通訊社報道,9 月 29 日,房地產市場多個利好消息接連傳來。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出台多項金融支持房地產政策。
1、央行發佈公告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有關事宜,明確 11 月 1 日起,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在與商業銀行市場化協商調整房貸利率加點幅度的同時,也可協商調整重定價週期。同時,央行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發佈《關於批量調整存量房貸利率的倡議》,明確各商業銀行原則上應於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應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
2、央行、金管局發佈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明確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 15%。
3、央行發佈關於優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要求的通知。對於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要求的貸款,央行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的比例從貸款本金的 60% 提升到 100%。
4、央行、金管局發佈關於延長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政策發佈後,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交行火速發佈關於批量調整存量房貸的公告。上海、深圳也宣佈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包括將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 15% 等。
央行完善商貸利率定價機制
9 月 29 日,央行發佈公告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有關事宜,明確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在與商業銀行市場化協商調整房貸利率加點幅度的同時,也可協商調整重定價週期。
央行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發佈《關於批量調整存量房貸利率的倡議》,明確各商業銀行原則上應於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應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將發佈倡議,引導商業銀行於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開展一次存量房貸利率批量調整。各商業銀行將發佈有關公告和批量調整細則,統一調降房貸利率在 LPR 基礎上的加點幅度,並儘可能為借款人提供便利。絕大多數借款人可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完成 “一鍵式操作”,無需到商業銀行網點辦理,具體請及時關注承貸商業銀行官方平台發佈的有關信息。批量調整完成後,借貸雙方還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4〕第 11 號,基於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動態調整存量房貸利率。
央行公告發布後,工行、農行、建行、中行、交行火速發佈關於批量調整存量房貸的公告。
建設銀行公告稱,正在抓緊制定批量調整存量房貸利率實施方案,擬於 2024 年 10 月 12 日發佈具體操作細則,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批量調整。
工商銀行公告,正在有序推進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工作,擬於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佈具體操作指引及相關事宜,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存量房貸利率批量調整工作。
中國銀行:擬於 2024 年 10 月 12 日發佈具體實施細則,並於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對存量房貸利率實施批量調整。
農業銀行:將於 10 月 12 日發佈具體操作事宜 10 月 31 日之前統一對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施批量調整。
交通銀行公告,正在依法有序開展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的準備工作。將提供高效便捷的多渠道服務,依法合規組織實施,擬於 2024 年 10 月 12 日發佈具體操作事宜,2024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統一對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實施批量調整。
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
9 月 29 日,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 15%。
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延長
2024 年 9 月 29 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延長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各信託公司、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滿足房地產行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銀髮〔2022〕254 號)中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的適用期限延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銀辦發〔2024〕8 號)中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的,將適用期限延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央行調整優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
9 月 29 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佈消息稱,為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進一步增強對金融機構和收購主體的市場化激勵,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事項進行調整優化。對於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要求的貸款,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的比例從貸款本金的 60% 提升到 100%。
此前相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其他要素、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繼續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設立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24〕110 號)、《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實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的通知》(銀髮〔2024〕135 號)有關規定。
上海、深圳調整樓市政策
9 月 29 日,上海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局發文表示,上海將調整住房限購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外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 1 年及以上。
(二)對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滿 3 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套數方面享受滬籍居民家庭的購房待遇。
(三)在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實施更加差異化的購房政策,對在新片區工作、存在職住分離的羣體,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新片區增購 1 套住房,促進職住平衡。
在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
(一)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 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 25%;實行差異化政策區域的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 20%。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相應調整。
在調整住房税收政策方面:
(一)調整增值税徵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税徵免年限從 5 年調整為 2 年。
(二)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房標準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減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以上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9 月 29 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等部門發文稱,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 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 20%。深汕特別合作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 15%,取消利率下限。
主要內容如下:
一、優化分區住房限購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購 2 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下同)限購 1 套住房。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可再購買 1 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限購 1 套住房。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西鄉街道範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 1 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證明。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購買住房,無需提供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證明。
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再購買 1 套住房。
(三)深汕特別合作區按照其現行政策執行。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三、優化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價格備案流程
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合理確定銷售價格,並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抄報區級住房建設部門。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另有約定的,按照原約定執行。
四、調整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税徵免年限
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税徵免年限由 5 年調整到 2 年。
五、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一)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 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 20%。
(二)購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無按揭抵押登記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記(含抵押合同備案信息),新購買的住房,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可適用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
(三)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可適用首套住房貸款政策。
(四)深汕特別合作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 15%,取消利率下限。
六、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完善 “市場 + 保障” 住房供應體系,推動建立 “人、房、地、錢” 聯動新機制,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結合商品住宅去化週期、住宅用地存量情況,優化調整住宅用地規模、佈局和結構。開展現房銷售試點,逐步提高新供應用地的現房銷售比例,有序推進銷售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本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執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來源 Wind。

